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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阳集团tyc46332017年度新增导团队格认定条件
作者:  编辑:   发布时间:2018-11-15  发布来源:    浏览次数:

根据《太阳集团欢迎您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》(见附件1:武纺大研〔2016〕16号)文件精神,现制定太阳集团tyc46332017年度导团队格认定条件:

1. 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,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,教书育人,为人师表,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。

2. 有本学科副教授、副研究员或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,或进校从事教育、科研一年以上的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。年龄一般在57周岁以下,1966年以后出生者一般应有硕士学位。

3. 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,近三年独立讲授过2门及以上本科生主干课程,至少能讲授1门所申请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。

4. 有明确的研究方向,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生指导能力,近三年在国内外知名刊物上发表1篇及以上与申请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(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),或有正式出版的专著、教材(前2位),或承担有项目经费的科研项目,或有省部级以上的科研获奖或鉴定成果(前3位)。

5. 能指导研究生检索、阅读专业外文书籍等文献资料。

太阳集团tyc4633

2017年5月15日

地址:中国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    办公电话:027-59367338 邮编:4302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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