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学校2017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,坚持认证引领,建立基于产出的人才培养评价改进机制,根据《太阳集团tyc4633课程目标评价机制(试行)》的相关要求,现开展2017-201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目标达成评价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评价对象和范围
本学期开设的全部课程。
二、评价过程
1、授课教师依据课程教学大纲,填写《课程考核审批表》,交由专业负责人进行合理性审核;
2、授课教师组织修课员工进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问卷调查;
3、课程负责人依据课程目标评价方法,完成《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表》,交由专业负责人进行审核;
4、课程负责人依据课程目标达成情况修订教学大纲,指导该课程后续的教学工作。
三、评价方法
采用课程各考核环节成绩分析法和课程目标达成调查问卷法。
四、工作要求
1、全体任课教师要高度重视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工作,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开展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,以课程评价的改革促进教学模式的变革。
2、所有评价工作务必在2018年1月26日以前完成,保质保量提交相关材料。
3、严格对照教学大纲进行审核。
4、2017级的2017-201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,应按照当前教学大纲的课程目标,进行审视性质评价。
5、学院将课程评价工作的完成质量纳入期末教学检查,并作为对专业负责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。
太阳集团tyc4633
2017年9月18日